车修好后对方要贬值费怎么办(为什么4s店抢着修事故车)
车修好后对方要贬值费怎么办
法律主观:
车子被撞修好后贬值的可以找对方赔偿,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车辆修好后要折旧费,怎么办?
首先,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因此所谓的折旧应是车辆有形和无形损耗的问题,在交通事故中此情况应为贬值损失赔偿,而不是折旧费赔偿,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目前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综上,你无须赔付对方要求的折旧费。
当然如果你的经济实力允许是可以给一定的补偿的,毕竟是你的错
车修好后对方要贬值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车辆修好后要折旧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一般的机动车是不支持折旧费赔偿的。只有一些高级纯手工打造的车辆,按照收藏价值有赔偿折旧费的说法,其他一般的车辆都没有折旧费赔偿。目前法律中暂时也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赔偿问题做出的相应的规定。
所以在实务中全国各地法院在判决上也是五花八门。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折旧费的,大都予以支持,否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而且在实践中,对车辆折旧费的评估和鉴定也不易做出一般都建议律师在实务中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因为这个标准不好衡量。
保险公司方面:
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一般对车辆折旧费都规定了免责事由,即折旧费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我国保险赔付的原则是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简介损失,保险公司一般都把折旧费列为间接损失,所以都不予理赔。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像人遭受侵权之后是一样的,无论怎么修复都不可能和以前没有发生事故时一样,所以这块损失是客观存在的。
一般在实务中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即只能向向侵权人主张,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其次,在法庭上向对方主张此项费用,要有折旧的评估或鉴定报告,否则即使主张,法院也很难支持。
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车辆修好后要折旧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你全责,对方维修后要折旧费,按照交通法规是允许的,看对方车辆损坏程度和车辆的新旧程度,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法院判决。对方无理取闹法院会做出判决。您好!折旧费保险公司是不给予赔偿,需要车主进自主协商,全责的话,毕竟造成对方受损,影响保值率,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当然您本人也是受害者。
希望对您有帮助!交通事故你全责,对方车辆虽然修好了,但总的来说也是事故车,不能和没发生事故前相比,管理要一些折旧费合情合理,应该和对方协商解决。没这个说法的,一般就是修好车就结束了,如果说修的不如她的意意,可以要求返厂重新再处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折旧费,有过案例,对方起诉获得了维修费用10%的赔偿。个人认为如果损失过大,应该给予赔偿,你可以跟他谈,目前法律不支持保险也不会赔,所以我给你多少意思一下,他要的素质肯定高,你当然不能满足这种情况,肯定是要协商的。
说实在的,这是人之常情。一辆车经过一次大修,其价值明显是缩水了。没有多少 愿意购买大修过的车。
撞了别人的车,修好后对方要按二手车出售,问我要折旧费怎么办
如果向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是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折旧费不属于法律支持的范围。因为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注意事项:
车辆的种类虽然多,构造却大同小异。这应该说是标准化的功劳,也是大型生产流水线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需求的变化,铁路车辆的外形开始有了改变,尤其是客车车厢不再是清一色的老面孔。但是它们的基本构造并没有重大的改变,只是具体的零部件有了更科学先进的结构设计。
一般来说,车辆的基本构造由车体、车底架、走行部、车钩缓冲装置和制动装置五大部分组成。
车体是车辆上供装载货物或乘客的部分,又是安装与连接车辆其他组成部分的基础。早期车辆的车体多以木结构为主,辅以钢板、弓形杆等来加强。近代的车体以钢结构或轻金属结构为主。
车辆事故后贬值怎么索赔
1、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即通常所说的交强险条款,下同)第10条第3项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也都属于赔偿范围。因此,肇事者应对您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
3、具体数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确定。关于贬值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各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数额与购车时间、车价、修理部位、修理费用有关。车越新、车价越高、修理费越大、大件更换越多车辆贬值率越高。
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车辆修好后要折旧费,怎么办?
对方要的应该不是所谓的折旧费,而是车辆贬值损失(二手交易时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二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财产范围,并不包括车辆贬值损失。在判决不支持车主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的绝大多数案例中,法院援引的规定也是这一条。法院通常认为:该司法解释并未将车辆的贬值损失列入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赔偿范围之内,因而不支持车辆贬值损失的主张。
当然,如果属于以下两种类型的车辆,部分法院会考虑支持贬值的费用:
1、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或者待售车辆;
2、购车时间较短,车辆受损严重;
追尾我全责,修车中,对方要我赔偿车辆贬值费,我不愿赔,如对方起诉,一般法院判定结果会如何?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您被认定为全责方,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应当赔偿损失和合理费用;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
至于对方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这需要通过二手车评估鉴定来确定车辆贬值的具体数额。如果经过评估确认确实存在贬值,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您作为全责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车辆贬值费并不是所有交通事故中都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而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形的一种补偿措施。关于贬值费的赔偿金额和计算方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数额需要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和事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最后,关于对方是否会胜诉,这要具体分析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