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关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条文)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
法律主观:
工程欠款,在建筑工程中时有发生,这极易给承包人造成大损失,所以很多承包人在追讨工程欠款时,都会尽可能追偿到最大的补偿。欠款利息,就是承包人可以追偿的一项补偿费用,但欠款利息怎样计算、从何时计算,又是很多承包人都不清楚的事情。 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总能找到各如首种各样的理由,如工程质量有问题,资金周转困难等等,但这是都不应是发包人不付工程款的根本理由,很多时候就是一种借口。 对承包人而言,一旦发现对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意向的,就应及时催款,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承担违约责任。 但实践中,建筑合同中有时没有明确约定欠款利息事宜,以致有部分人疑虑能不能向发包人追讨欠款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建筑工程双方有约定利息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要对方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 同时根据该解释规定,工程欠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建筑工程双方就工程欠款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准备委托建筑工程律师法院起诉的追偿,要及早进行,法律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起诉的,法院将不再保护。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磨橡陆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瞎顷。
拖欠工程款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二
法律主观: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余陵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运塌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竖悄戚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
挂靠公司拖欠施工人的工程款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三
法律主观:
不具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的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被挂靠人可能受到行政处孝返罚。
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蚂隐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闷慎厅。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0拖欠工程款处理办法四
法律主观:
出现 拖欠工程款 的情况不同,其处理方式也有不同。譬如兆派历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应当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理由是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 采取强制措施 。工程款的律师费也是根羡凯据涉及金钱数额来判断的,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要的比族搜例也不一样,建议如果涉及金额不大的话,双方协商更好;如果涉及金额大,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找个好的律师来要回工程款来,法治中国律师网上免费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客观:
根据《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 计息。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五
在事实事务中,工程建设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大类,工程建设由于需要的资金比较大,拖欠工程款是经常出现的。那么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为大家进行解答。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塌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明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同时也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时间限制及优先权的具体范围。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
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可采取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
1、诉讼时间的掌握
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起诉。
2、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民法典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贺肆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诉讼请求团拍灶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关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有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等。建议施工方遇到拖欠工程款的,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树权益。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六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因此属于专属管辖,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瞎枝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磨颤敏辖: (一)因不动产纠洞亏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七
法律滑培租主观:
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中谈发信兆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八
法律主观:
一、拖欠建筑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建筑工程款可以找政府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根据《 民法典 》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二、拖欠工程款多久可以起诉
拖欠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可以起诉。工程欠款的 诉讼时效 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空型,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法律客观:
一、公司故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首先是能够保全证据,有些证据如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中的用材、质量问题等,错过了机会就有可能难以获得该方面的证据。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断,律师分析判断案情是否准确,与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证据就越具主动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时采取何种对策或者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过程漫长而复杂,及时采取对策或措施就能赢得战机,而要及时措施必须以及时取得证据为前提。三是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包括申请仲裁,下同)要及时,在吃透案情、掌握证据,但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律师就要果断地代理施工企业及时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否则就是贻斗瞎猜误战机,尤其是对那些资信情况不良的建设单位而言。二、如何预防拖欠工程款1、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对于预支款,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对于工程进度款应留意两个题目:一是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一般规范的作法是施工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在七日内应当核定,七天内不予核实的,施工人开列的工程神陵量视为被认可。二是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规范的作法是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又不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2、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比如说可以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约定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工程结算款支付与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挂钩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验收还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验收并不明确,有时发包方往往声称由于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扫尾工程)未完工,无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结算款。
2022拖欠工程款新规九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2022拖欠工程款新规如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粗巧。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第七百九十二条 【订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xing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岩孝键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慎数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