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伤后驾驶人录口供的原则是什么
一、派出所笔录陈述的过程和认定?
1.严格遵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由于刑事诉讼是围绕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展开的,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起诉对象,案件的结果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口供述的虚伪性是极其巨大的。只有得到其他证据的验证和支持,才能作为最终判决的依据。
2.从口供来源看,讯问程序是否合法。审查提供供述的情况,庭审中说了什么,供述的动机和目的,是否有攻守同盟,是否有串通,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诱导供述、骗取供述、指名道姓供述,是否存在翻供等。
3.应该进行推理,以检查供词和借口是否合理。当时被告人是否在当地情况下认罪或辩护,认罪的时间、地点、手段、过程、动机、目的、后果等,结合被告人的身份和与被害人的关系,应分析这些情况是否可能和存在,是否合理,认罪前后是否矛盾等等。
4.在审查判断几名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时,需要考虑他们有共同的利益,由于在共同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每个人都有矛盾。如果他们的供词一致,就要严格防范共谋或攻守同盟。如果他们的自白有矛盾,要注意他们是否推卸责任,责怪他人。当然也有个人什么都做,一个人承担责任,掩护别人的情况,也要注意。
5.检查被告的素质。被告人的素质及其一贯表现是其能否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主观因素之一。
6.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其他证据是否存在矛盾。审查和判断证据的一种常见而有效的方法是结合整个案件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和判断,看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
二、录口供的作用?
(1)被告人人口供述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项法定证据之一。其客观真实性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嫌疑犯最清楚自己是否犯了罪。如果他能说实话,他就能说出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而成为反映案件事实最详细、最真实的证据。即使案件不是被告所为,他也比别人更清楚,能充分陈述与自己无关的理由。因此,真实的供述,无论有罪还是无罪,都可能成为有力的证据。嫌疑人是否犯罪,他最清楚。事实证明,经过调查核实符合案件客观情况的供述,能够使侦查中的案件迅速脱颖而出。从这个角度来看,口供的作用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这也是口供在侦查阶段一直被重视的原因。近年来,实践中有很多例子。例如,在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公安局,1993年6月至1997年4月,共侦办移送起诉刑事案件237件,其中229件经检察院和法院认定有罪并判决。我注意到,在这229起案件中,从口供中突然透露出来的案件,有223起被宣布破案,占97.4%。其中,8起无罪释放或重复调查案件及未解决纠纷均与认罪或不认罪有关。由此可见,口供在侦查破案中的实际作用是极其巨大的,这种作用可以说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2)正是因为口供的巨大现实作用,对侦查机关的负面影响也很大,隐含的危机会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1。刑侦工作模式的僵化。由于口供已经成为一种快速的取证方式,在相当一部分侦查人员的心目中,刑侦工作方法被简化了。长期以来习惯并依赖“查明真相、排队、发现嫌疑、突击讯问、破案”的案件侦破方式。刑侦基础设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刑事技术被忽视,案件侦破中的科技含量不高,严重制约了刑侦工作运行机制的发展,影响了现代刑侦体系的形成。
2.侦查视野受口供的影响。在具体案件的侦查中,由于过度依赖口供破案,外围侦查取证滞后,侦查容易陷入口供核查无休无止,侦查方向极不确定。对此,很多侦查人员对他们所谓的嫌疑人“指着兔子赶人”有着深刻的认识,这往往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耽误宝贵的侦查取证时间。因此,由于证据收集不及时,一些案件结案的关键证据永久缺失,导致既无法查明也无法否认的棘手案件。
3.诱导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原因有很多,但过度依赖口供在侦查破案过程中的作用应该是最直接的原因。口供的运用提高了侦查效率,节约了侦查资源,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告白的多变和脆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庭审中翻供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光靠翻供定罪造成的冤假错案也不少。更可怕的是,迷恋口供诱导刑讯逼供、侵犯人权,已经成为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痼疾,值得中国法治建设的悲哀。
交通事故也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然后,在发生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后,交警部门还会要求双方当事人录口供。所以在录口供的时候,也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和实施求实。同时,在查办案件时,当事人的供述会与实际调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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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车祸录口供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严格遵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2、从口供的来源上,审查其讯问的程序是否合法;
3、应该进行推理,以检查供词和借口是否合理;
4、在审查判断几名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时,需要考虑共同的利益,由于在共同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每个人都有矛盾;
5、检查被告的素质;
6、检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其他证据是否存在矛盾。
发生车祸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1、马上停车,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
2、发出警示,保护好现场,亮起危险警告灯;
3、情况估计,迅速估计现场情况;
4、护理伤者,切勿移动受伤者;
5、防止危险,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
6、马上求救,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
7、记录现场;
8、互换资料;
9、及时报案;
10、人员转移,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车祸交警录口供怎么说对自己有利
出了车祸司机该怎么做,车祸既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出了车祸司机该怎么做:(1)不用承认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也不要接受任何责任。只要把警察要求的各项事宜做到就行了。(2)要立即停车。声称自己对已涉及事故一无所知绝对不是个理由。所以要立即在离事故现场尽可能近的地方停车。如果没有人受伤,将车开出车流,但是要记住发生事故时汽车的痊置以备进行事故报告。对任何受伤人员都要进行任何可能的救治,提供必要的急救并呼叫救护车。如果有人受重伤或身故,你还得报告警察或交警,如果不妨碍交通,就不要移动汽车,即使实在要移的话也要标出原来的汽车位置。(3)立即记下所有目击者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否则以后你可能就没有找到目击者的机会了。(4)如果事故不严重,你就不必要留在现场。但是必须在24H内报告警察。报警时要带上自己的驾驶执照。(5)如在事故中有人身故,不要耽误,立即向你投保之保险公司的索赔部门报告有关情况。(6)记录下面的详细情况身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身故发生的地点;另一车辆驾驶员和车主的姓名和地址;另一车辆的车号和型号;另一车辆的保险公司名称;另一车辆的汽车车辆保险号;受伤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目击者的姓名和地址;现场警察的姓名和所在警局。
交通事故交警录口供怎么说
如实回答交警提出的问题就好了。严格说不是录口供,是做个事情经过的笔录。在公安机关录的口供,是不可以修改的,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如果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补作笔录。
双方的笔录在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不起决定性作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技术手段,像给双方的车辆做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的刹车系统测试等等。
交通事故录口供主要问的内容如下:
1、询问事情的经过,交警会结合现场勘察的情况来做判断;
2、事故发生前所驾驶的车辆的动态情况;
3、对方车辆的发现点;
4、危险点,即感觉到危险的时候两车距离多少米;
5、接触点,碰撞在道路上所处的位置;
6、两车接触的部位;
7、当时事故地段的视线情况;
8、道路交通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事故做笔录注意什么
去交警做笔录注意事项:在交警队录口供是回答问题,所以应注意头脑一定要冷静,并且回答问题要清楚,笔录最终会定性个人的责任,所以千万不可以马虎。
醉驾在检察院做笔录应该怎么说:
第一、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最重要的是酒精浓度,不过这是死的,无法改变。
量刑情节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有受害人的,双方达成和解等。具备上述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做笔录应当围绕上述情节进行陈述。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第二、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第三、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第四、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交通事故笔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驾驶摩托车交警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基本上已经普及,几乎家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汽车,汽车多了也避免不了路上的磕磕碰碰,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所以很多时候要去交警队做笔录,你们知道做笔录时应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简单说几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在交警队录口供是回答问题头脑一定要冷静,并且回答问题要清楚,笔录最终会定性个人的责任,所以千万不可以马虎。
1、首先是车祸发生的过程经过,你该如何回答?
答:这块主要是让你自述,交警会结合你说的和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对你比较有利的,交警会根据情况认定或否定,对你不利的最终会真的对你不利。
2、事故发生前你所驾驶的车辆动态情况,如方向、车速交警可能会询问,当时您的车速是多少?
答:这个回答要注意,市区道路一般不要超过60,还要注意事故地段交通标准等
3、交警会问你对方车辆的发现点,也就是你第一眼看到对方车辆时的车距,如果你回答没有,交警会问你什么时候感觉到危险的第一眼看见当事人的距离?
答:这个时候你要注意,如果你不是在安全范围内看见,那么你肯定在看野眼,违反了驾驶原则。
4、交警会问你有没有感觉到危险?如果你说感觉到了,则会问你采取了什么措施?是否制动了?
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公安局录口供时必须要保证自己想公安机关传达的信息是真实的,若是有任何的虚假行为,此时都是会被认定为是妨碍公务的。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在传唤他人录口供时,是需要打开录像的,否则可能会被犯罪嫌疑人诬告警员在录口供的过程中有暴力行为。
一、公安局录口供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公安局录口供时必须要保证自己想公安机关传达的信息是真实的,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这已由立法所确定,不必赘述。
2、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应当看到,对口供的查证过程,同样是一个收集其他证据,审查判断所收集的证据的过程,审查口供的真实性必须有足够的其他证据,口供作为一种对案件事实有直接证明作用的证据,根据逻辑规则,其自身在不能证明自身真实性时,亦即丧失了独立证明案件事实的可能性。
3、非法获取的口供,虽经查证属实,也不应承认其证据效力。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仅如此,中国刑法更是将刑讯逼供行为规定为犯罪。长期以来,实践中对非法猎取的口供,如属“屈打假招”之类的口供,自然不会被采信,但对于非法获取的“真供”采信与否多有争议。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录口供或者是传唤等都是司法机关在侦查的过程中获得案件的证据的方式,为了使得这些证据具有合法性,不仅是需要到公安机关录口供的职员需要讲述案件的实情,公安机关的职员在录口供的过程之中,也是不得有任何的威逼利诱的行为的。
交警录口供电动车需要注意什么
1、首先是车祸发生的过程经过。
2、事故发生前你所驾驶的车辆动态情况,如方向、车速交警可能会询问,当时您的车速是多少。
3、交警会问你对方车辆的发现点,也就是你第一眼看到对方车辆时的车距,如果你回答没有,交警会问你什么时候感觉到危险的第一眼看见当事人的距离?
车祸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首先是车祸发生的过程经过
这块主要是让你自述,交警会结合你说的和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对你比较有利的,交警会根据情况认定或否定,对你不利的最终会真的对你不利。
扩展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法
1、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三、什么样的事故可以走快速处理流程
第一,事故中没人受伤或死亡,如果有人受伤,建议还是联系交警来处理。
第二,首先得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如果是机动车和行人、自行车发生的事故就不能走快速处理的流程了。
第三,事故中的车辆等损失也较小,如果是和豪车例如宾利等发生事故,还是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比较稳妥。
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要注意,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都必须实事求是。
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当然,很多人在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会不自觉的避重就轻、趋利避害,但不要诬告陷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要坚持公平正义。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