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条件有什么(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5
851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检察院立案后如何处理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3、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

检察院立案后如何处理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关于检察院立案的相关问题,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检察院立案后如何处理

1、检察院对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2、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

3、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1)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办案过程中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2)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各项诉讼权利。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主观: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具备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犯罪事实发生,即该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第二,该犯罪事实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该犯罪案件是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不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则不应当立案。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刑事案件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变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扩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或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立案标准是: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以上案件达到一定的标准便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2、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并决定是否立案。

3、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十一条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须遵循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公安机关都有理由不立案。

(一)有犯罪事实

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犯罪事实,那么连构成犯罪的前提也就不存在,更不用说立案的问题了。有了犯罪事实,还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已发生,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公安机关没有必要立案。这里的刑事责任需要注意刑诉法中的第15条: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几种行为,公安机关也不应当立案。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以上知识就是对“立案的条件有哪些?”这一问题进行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商品房交付使用应具备哪些条件(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是指开发商在售出商品房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条件,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认真查阅相关条款,确保开发商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 ...
拆迁律师
628热度

什么条件交个人所得税(什么条件交个人所得税规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 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 ...
拆迁律师
58热度

工程招标前应具备哪些条件(工程招标的条件)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第8条规定:依法必 ...
拆迁律师
534热度

76岁的被告缓刑的适用条件

民间借贷纠纷
700热度

债权人代位求偿权(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

债权人代位求偿权是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或者侵权行为发生以后,且已经向债务人提出赔偿要求而被拒绝,或者因债务人已经破产等原因无法向其提出赔偿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因此,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时机应该是在债务人无法或拒绝履行合同和向债 ...
拆迁律师
188热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请求参照相关规定结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是怎样的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果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支付工程款,如果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4、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一)承包人 ...
拆迁律师
425热度

什么条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4、劳务报酬所得劳务 ...
拆迁律师
747热度

什么条件下第三人不可以代为清偿

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 ...
拆迁律师
504热度

民法典的标的物提存的条件的规定都有什么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等的情形时,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存,以便偿还债务,3、法律客观:《提存公证规则》第二条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 ...
拆迁律师
83热度

合同纠纷答辩状(合同纠纷案件答辩状)

4.甲方未曾在产品发生故障时,依据合同约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维修,反而自行购买了不合适的零部件进行更换,从而导致了价格上的浪费和问题加重,乙方在收到民事诉状后,采取了答辩状的方式进行回应,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对甲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 ...
拆迁律师
2热度

债权让与的条件有哪些(不得让与的债权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转 ...
拆迁律师
402热度

一审刑事案件审查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申诉审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 一审 法院 审理期限 ...
买卖合同纠纷
293热度

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劳务分包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劳务与工程区别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区别体现在四个方面的不同上,即对应的主体不同、对象指向不同、合同效力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人 ...
拆迁律师
784热度

民事诉讼法的起诉条件(民事诉讼法的起诉条件和受理范围)

三、民事诉讼法对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对申请撤诉的规定申请撤诉是指在一审判决宣 ...
拆迁律师
670热度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32条规定)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 、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 ...
拆迁律师
450热度